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自助设备装卸钞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3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自助设备装卸钞业务外包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自助设备装卸钞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自助设备装卸钞业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财会/采购-湖南衡阳-2023-006/总0154-运行管理-自助设备集中装卸钞服务
招标编号:0623-2375N3109055
2.2 招标范围:自动柜员机装卸钞、非技术性故障处理、日常维护、紧急状况现场处理等服务。
2.3 服务期:3年。
2.4 服务要求:驻点外包,我行提供场地、机具设备。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 采购预算:每年约135.3万元,按三年合同计算约405.9万元人民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3 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3.4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供应商禁入名单。
3.5 有依法缴税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税证明。
3.6 有依法缴纳社保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
3.7 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经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利润表的“净利润”至少两年不为负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成立时间后应有的经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且利润表的“净利润”不能为负数。
3.8 具有足够的生产规模及能力。本项目要求为:企业服务人员10人以上,销售额50万元以上。
3.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3.10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1 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4楼1413室(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4楼1413室)持以下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1)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4)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5)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税证明打印件加盖公章
(6)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打印件加盖公章
(7)具有足够的生产规模及能力。本项目要求为:企业服务人员10人以上,销售额50万元以上承诺函。(格式自拟)
(8)投标人没有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供应商禁入名单承诺函。(格式自拟)
(9)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格式自拟)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外还需准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招标文件售价:4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21日14:00时,地点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2楼开标大厅(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2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2楼开标大厅(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2楼开标大厅)。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 上发布。
9.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数额:40000元(人民币) ,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解放路1号
联系人:屈先生
电话:0734-827518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林丹、彭蓉、周扬帆
电话:0731-84555411
地址: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